五年前的那件事-抚养权之争

我曾经很努力的帮我的顾客的挣回她孩子的抚养权。事情发生在五年前怡保的一个法庭。顾客结了婚大概有五年,这五年当中她生了两个孩子,一男和一女。女儿是大女儿,而男孩是小儿子。

小儿子一向来跟妈妈的关系非常的要好,而跟爸爸的关系非常不好。至于大女儿和母亲的关系不好,但女儿跟父亲的关系非常的要好。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父亲常常让大女儿去玩电动游戏,没有督促他读书,而他的女儿也喜欢上了这种自由。反之母亲整天督促她用功读书,反而成了女儿不喜欢母亲的原因之一。

我代表的是老婆那一方,我便问问了我的顾客:“’这样的话,女儿的抚养权你想争取吗?”她毫不犹豫的对我说她一定要争取那个女儿的抚养权。她说她把这个女儿生下来,她希望她未来有一个很好的保障。而她知道如果女儿跟随着父亲一定会前程尽毁,主要是因为这个父亲不会教导女儿。

这让我突然间有一股莫名的感动。于是我便告诉我的顾客,无论如何我都会想办法把女儿争取给你。在法庭的那一天,当法官问问这个大女儿,她想跟谁呢?大女儿毫不犹豫地说了她想跟随着父亲,而小儿子却毫不犹豫地跟法官说他想跟随母亲。

在孩子表达了意愿之后,这个时候就考考律师的功力了。我便用了我三寸不烂之舌跟法官说:

一,女儿跟随母亲的好处是女儿本身是女儿身,母亲是比较适合照顾的,而女儿长大成人要经历发育期,母亲是绝对比较适合照顾这个女儿。

二,母亲拥有着良好的教育背景也让母亲可以成为家庭的榜样,而且母亲更愿意花时间来教育孩子。而我也说服了法官大女儿不喜欢母亲的原因,那是因为母亲过于苛刻的教导。

三,在婚姻法里面,只要孩子小于七岁,所有的抚养权都该给母亲,除非母亲有了虐待小孩的倾向,这样子的情况下法宫才不会把孩子判给母亲。

就是用了以上的三个论点,我成功地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替这位母亲给争取到了。在今年的三月头,我又遇到了这位母亲,然后再次看到了他的两位儿子和女儿。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女儿跟以往的态度已经不一样了,女儿变得彬彬有礼,而且成绩听说还不错,他见到我还会叫我一声‘姐姐’。

想当初如果我没有努力地帮母亲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这个女儿今天又会变成什么样呢?这再次让我觉得律师这份工作非常有意义,因为只要觉得是对的事情,努力的去做,真的是会改变别人的一生。

邱律师,PJK(NSDK)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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