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商业实体概述

了解马来西亚的各种商业实体类型对于那些希望在该国开展业务的人来说至关重要。马来西亚有五种主要的商业实体:

  1. 独资企业
  2. 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企业(仅在纳闽可用)
  4.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LLP)
  5. 公司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一种商业结构,其中一个人拥有并控制业务。独资企业主拥有所有商业资产和负债,这使得他们对业务产生的所有债务和义务负责。这种结构的启动和运营成本较低,而且不需要进行审计或年度申报。

《1956年商业注册法》规定,独资企业必须在成立后的30天内向商业注册官注册。一旦注册,企业会获得注册证书,必须在主要营业地点显著展示。

合伙企业

在马来西亚,合伙企业受《1956年商业注册法》和《1961年合伙法》管辖。这种结构包括2至20个个人一起工作,目标是共同盈利。在特定法律下成立的合伙企业,例如《1976年法律职业法》、《1967年会计师法》或《1967年建筑师法》,允许有超过20个合伙人。

每个合伙人在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共同承担公司的债务和义务。与独资企业类似,合伙企业的启动成本较低,而且不需要进行审计或年度申报。然而,建议签订正式的合伙协议,以避免纠纷并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合伙企业必须向商业注册官注册,提供合伙人的信息和任何现有的协议。合伙结构的任何变更必须在30天内通知商业注册官。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LLP)

LLP是一种结合了合伙企业和公司特点的企业结构。根据《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LLP是与其合伙人分开的法人实体,限制了合伙人对LLP投资的责任。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不是合伙人,而是实体的代理人,从而限制了他们对其他合伙人行为的个人责任。

运营LLP比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成本更高,但提供了更大的责任保护和业务连续性。LLP需要维持一个注册办公地点,至少指定一名合规官,并保存会计记录至少7年。此外,还需要提交年度偿付能力声明。

公司

公司是一个具有与其股东和高管分开法律身份的法人实体。这种分离通常保护股东和高管免受公司债务的个人责任,但在股东或高管成为担保人或公司面纱被揭开的情况下例外。

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董事(对于私人公司)和两名董事(对于上市公司)。《2016年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成立和运营,要求遵守各种企业治理和报告要求。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办公地点,任命至少一名公司秘书,并每年进行审计。

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后,公司将获得注册通知和一个独特的注册编号。提交所需文件并支付费用后,将会获得公司注册证书。

马来西亚的商业注册

马来西亚的所有商业实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LLP和公司,必须通过SSM在线门户注册。SSM负责管理和执行多项法律,包括:

《2001年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法》

《2016年公司法》

《2016年利益计划法》

《1956年商业注册法》

《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

《1949年信托公司法》

《1971年Kootu基金(禁止)法》

这个概述提供了马来西亚商业结构的全面理解以及每种类型的主要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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