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铺漏水:店屋业主获赔 RM33,325 维修费及租金损失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 lwn Freedom Entertainment Sdn Bhd [2022] MLJU 134

判决结果
经过全面审讯,新山县庭裁定邻铺装修后的管道漏水损坏了我方当事人的店屋,判赔 RM33,325 维修费及租金损失,另加利息及堂费,并驳回邻铺以一事不再理原则提出的抗辩。
案件背景与策略
在马来西亚,如果邻居装修后的物业持续漏水,损坏您的产业,您可以起诉索取维修费及租金损失;即使先前已就同一漏水问题提出过索赔,针对持续损害提出的新索赔也不会因此被禁止。在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 lwn Freedom Entertainment Sdn Bhd [2022] MLJU 134 一案中,我们的合伙人 Khoo Ai Theng 代表店屋业主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经过全面审讯,法庭判赔 RM33,325。
案件概要
| 法院 | 新山县庭 |
| 我方当事人 |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新山一间出租给租户的三层店屋的业主 |
| 关键争议 | 在先前的诉讼之后,邻铺是否须为持续漏水负责,以及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否禁止第二宗索赔 |
| 结果 | 判赔 RM33,325(维修费 RM24,300 及租金损失 RM9,025),另加利息及堂费 |
| 业务领域 | 产业纠纷及民事诉讼 |
| 案件 |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 lwn Freedom Entertainment Sdn Bhd [2022] MLJU 134 |
问题所在:反复出现的漏水
我方当事人 Dynaciate Engineering Sdn Bhd 在新山 Taman Mount Austin 拥有一间三层店屋,较低楼层的租户经营一所幼儿园及一家教育机构。相邻店屋由 Freedom Entertainment Sdn Bhd 拥有,被装修成卡拉OK中心,加建了厕所及厨房,不久后水便开始透过共用墙渗入我方当事人的物业,而我方当事人受影响的楼层本身并没有任何水管。先前就截至2019年11月的损害提出的索赔,以缺席判决告终,邻铺也已付款。
但漏水并没有停止。我方当事人须再进行维修,花费 RM24,300;租户则因在维修期间无法使用物业而扣起 RM9,025 租金。邻铺辩称第二宗索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并构成滥用法庭程序,反对有关文件及专家证据,并称我方当事人未能证明其损失。
我们的策略:持续的侵权行为,以正确的证据证明
我们把索赔定位为针对先前判决之后、在不同期间内,由邻铺从未修好的漏水所造成的新损害,并在诉状中坦然列明先前的诉讼。我们传召一名拥有十年建筑及水管经验、曾检查两间物业并能解释水源的承包商作供,并由证人证明每一项维修费用及租金损失,辅以双方同意的文件集。
法庭的裁决
法庭在每一个争议点上都接受我方当事人的案情。列于同意文件集 B 部分、真实性不受争议的文件,可在不传召其制作者的情况下被接纳为证物。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适用:虽然两宗诉讼涉及同一漏水问题,但第二宗索赔涵盖2019年11月之后的损害,漏水仍在持续,而先前的案件以缺席判决告终,邻铺也没有提出异议便已付款。
该承包商凭借其经验符合专家资格;他的证据显示,水来自位置较高、经过装修的邻铺,在邻铺修好水管之前会不断复发。维修费用及租金损失均获证明。法庭判赔 RM33,325,另加年利率5%的利息及堂费。
法律简述:一事不再理与持续损害
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当事人再次争讼已获裁决的诉因或争议点;其较广的形式也涵盖本可且应当在先前诉讼中提出的论点。然而,若不当的状况持续存在,它并不禁止当事人就先前判决之后产生的新损害提出索赔。
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45条,在某一领域具备特殊技能者的意见具有相关性,而这种技能可来自实际经验,而不一定是正式学历。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34号令,当事人可同意 B 部分文件的真实性,但争议其内容,因此无须传召文件制作者。
重点提示
- 邻居的装修若造成持续漏水,可能须为维修费及租金损失负责。
- 在先前判决之后就新损害提出的第二宗索赔,并不自动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
- 经验丰富的承包商可就漏水原因提供专家证据。
- 请保留发票、照片及租金被扣的记录,以证明您的损失。
- 同意 B 部分文件的真实性,可避免须传召每一名文件制作者作供。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我可以因漏水起诉邻居吗?
可以。若邻居物业的水损坏了您的产业,只要能证明漏水来源及您的损失,便可索取维修费及租金损失等损失。
如果我已就同一漏水问题起诉过一次呢?
若漏水持续,仍可就先前判决之后的新损害再提出索赔。本案中,法庭裁定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适用。
我需要工程师来证明漏水原因吗?
不一定。法庭接受一名拥有十年建筑及水管经验的承包商为《1950年证据法令》第45条下的专家。
我可以向邻居索取租金损失吗?
可以,前提是您的租户因损害无法使用物业而扣起租金。本案中,法庭判赔 RM9,025 租金损失。
我的租户必须出庭作供吗?
不一定。本案的损失是通过业主的证人及文件证明的,法庭驳回了必须传召租户的论点。
什么是 B 部分文件?
在民事审讯中,真实性获同意但内容受争议的文件。与 C 部分文件不同,它们无须传召制作者即可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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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Zainurul, Seke & Khoo 律师事务所(NZSK)是一家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在吉隆坡满家乐(Mont Kiara)及雪兰莪蒲种(Puchong)设有办事处。合伙人 Khoo Ai Theng 自2014年起成为马来亚高等法院出庭律师兼事务律师,在县庭至上诉法院处理产业及民事纠纷。
Khoo Ai T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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