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资产串谋指控失败:董事成功抗辩并获判 RM50,000 堂费

判决结果
上诉庭驳回上诉,维持驳回针对我方当事人的派生诉讼,并判给 RM50,000 堂费。所指称的串谋未获证明。
案件背景与策略
在马来西亚,指控董事掏空资产(asset stripping)这类严重指控,必须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而不能只凭怀疑。上诉庭驳回针对我方当事人的上诉,维持驳回一宗指称串谋掏空公司资产的派生诉讼,并判给 RM50,000 堂费。
案件概要
| 法院 | 上诉庭 |
| 我方当事人 | 被指串谋掏空公司资产的董事 |
| 关键争议 | 所指称的串谋是否获得证明,以及有关索赔是否妥当提出 |
| 结果 | 上诉被驳回;派生诉讼被驳回;RM50,000 堂费 |
| 业务领域 | 公司欺诈及串谋指控的答辩 |
问题所在:临时清盘期间的严重指控
一名公司股东指控我方当事人在公司临时清盘期间,与他人串谋掏空公司的贵重资产。这些指控十分严重,但审讯记录并未证明存在串谋。此外,部分索赔究竟属于个人索赔还是公司索赔,以及某些争议点是否已在先前的诉讼中获得裁决,也存在疑问。
我们的策略:怀疑不等于证据
我们集中于怀疑与证据之间的差别、缺乏任何有说服力的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存在协议,以及索赔提出方式上的程序缺陷。
上诉庭的裁决
上诉庭驳回上诉,维持驳回派生诉讼,并判给 RM50,000 堂费。根据证据,所指称的串谋并未成立。
法律简述:如何证明掏空资产及串谋
串谋索赔须证明两人或以上之间存在协议、依据该协议作出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所使用的手段合法,原告还须证明其主要目的是伤害原告。民事欺诈按概率平衡原则证明,但法院在裁定董事行为不诚实之前,会期望看到有力的证据。
有关从公司取走资产的索赔通常属于公司;在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进行的清盘中,这类索赔一般由清盘人追讨。提出这类索赔的股东必须采用正确的程序,而相同当事人之间已获最终裁决的争议点不能被重新提出。
给企业主的重点提示
- 针对董事的严重指控,仍须有令人信服的证据。
- 索赔必须以正确的形式(个人或公司)提出,且不得重新争讼已裁决的争议点。
- 在证据及程序上坚定答辩,可终结即使是高风险的掏空资产指控。
- 董事应保留记录,说明公司资产为何以有关方式处理。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串谋索赔须证明什么?
两人或以上之间的协议、依据该协议作出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就合法手段串谋而言,其主要目的必须是伤害原告。
股东可以就清盘中公司的资产被掏空提出诉讼吗?
这类索赔通常属于公司,并由清盘人追讨。股东须有适当的法律依据并采用正确的程序。
民事欺诈指控适用什么举证标准?
民事标准,即概率平衡。不过,法院在作出不诚实的裁定前,仍会寻求有力的证据。
什么是一事不再理(res judicata)?
指相同当事人之间已获最终裁决的争议点,不能再次诉讼的规则。
什么是掏空资产?
指把贵重资产转移出公司(往往在公司无力偿债之前或期间),令债权人或股东只剩下一个空壳。是否违法取决于资产转移的方式及原因,而且必须以证据证明。
相关胜诉案例:董事挪用资金的欺压索赔;针对前董事的秘密利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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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Zainurul, Seke & Khoo 律师事务所(NZSK)是一家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在吉隆坡满家乐(Mont Kiara)及雪兰莪蒲种(Puchong)设有办事处。合伙人 Khoo Ai Theng 自2014年起成为马来亚高等法院出庭律师兼事务律师,处理公司及商业诉讼,包括股东、董事及公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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