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公司产业陷入风险:女儿就 RM185 万的购置获准起诉

判决结果
上诉庭推翻拒绝给予许可的决定,批准我方当事人提起派生诉讼,以保护公司对一项已支付约 RM185 万的产业的索赔,并判给 RM20,000 堂费。
案件背景与策略
当家族纷争令家族公司的产业陷入风险时,马来西亚的股东可向法庭申请许可,以公司名义起诉。上诉庭推翻拒绝给予许可的决定,批准我方当事人就一项公司已支付约 RM185 万的家族公司产业提起派生诉讼。
案件概要
| 法院 | 上诉庭 |
| 我方当事人 | 与母亲共同拥有一家家族投资公司的股东 |
| 关键争议 | 应否在时效届满前批准派生诉讼,以保护公司对一项产业的索赔 |
| 结果 | 拒绝许可的决定被推翻;批准提起派生诉讼;RM20,000 堂费 |
| 业务领域 | 家族公司及股东纠纷 |
问题所在:已付款却从未过户的产业
我方当事人与母亲共同拥有一家投资公司。公司已就一项产业支付约 RM185 万,但地契从未转到公司名下。家族冲突令公司无法采取追讨行动,而诉讼时效却持续对公司不利地计算。
我们的策略:以公司的资产为先
我们把公司在该产业中的利益,以及其索赔可能因时效届满而失效的风险,置于申请的核心。法庭要回答的问题,不是哪一名家族成员更有说服力,而是:由于股东之间的僵局令公司无法自保,是否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这项珍贵的家族公司产业。
上诉庭的裁决
上诉庭推翻拒绝给予许可的决定,批准提起派生诉讼,并判对立的家族股东须支付 RM20,000 堂费。公司对该产业的最终权利,将在随后的诉讼中裁决。
法律简述:保护家族公司的产业
家族公司仍然是独立的法人,家族公司的产业属于公司,而不属于任何家族成员。当控制公司者不愿采取行动时,《2016年公司法令》第347及348条允许投诉人在取得法庭许可后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法庭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出于善意,以及索赔表面上是否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时间至关重要。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第6条,大多数基于合约的索赔,必须在诉因产生之日起六年内提出。已为产业付款却从未取得地契的公司,若因家族纠纷拖延太久,可能会完全失去其索赔。
给企业主的重点提示
- 家族企业的纠纷,仍然是公司法的纠纷。
- 个人分歧不应阻碍保护家族公司产业所需的步骤。
- 及早行动:家族成员争吵期间,诉讼时效仍在计算。
- 记录公司为购置产业所作的每一笔付款,并跟进地契的过户。
常见问题
我可以代表我们的家族公司起诉家族成员吗?
可以。若公司因纠纷而没有保护本身的权利,可在取得法庭许可后通过派生诉讼起诉。
如果公司已为产业付款,但地契从未过户,会怎样?
公司可能对该产业或已付款项的退还享有索赔权。这项索赔属于公司,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
在马来西亚,公司提出合约索赔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第6条,一般是诉因产生之日起六年,但某些索赔的期限不同。
派生诉讼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由法庭决定。本案中,法庭判对立的股东须支付 RM20,000 堂费。
家族公司产业纠纷仍可庭外和解吗?
可以。调解或协商收购股份往往是最好的结果,但在时效内提起诉讼,可在家族协商期间保障公司的立场。
相关胜诉案例:联邦法院审理的50/50股东僵局案;公司土地与授权书的质疑。
在马来西亚面对有关家族公司产业的纠纷?欢迎预约咨询 NZSK,让我们审阅您的文件,并就可用的济助及正确的程序提供意见。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民事与商业纠纷及上诉辩护业务。
Ng, Zainurul, Seke & Khoo 律师事务所(NZSK)是一家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在吉隆坡满家乐(Mont Kiara)及雪兰莪蒲种(Puchong)设有办事处。合伙人 Khoo Ai Theng 自2014年起成为马来亚高等法院出庭律师兼事务律师,处理公司及商业诉讼,包括股东、董事及公司纠纷。
Khoo Ai Theng
NZSK Legal — Messrs. Ng, Zainurul, Seke & Khoo直接与 Khoo Ai Theng 律师商讨您的案件:
📍 蒲种(雪兰莪) | 满家乐(吉隆坡)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